(1)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5人。
(2)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
管理工作經歷,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或建筑工程專
業一級注冊建造師(或一級注冊建筑師或一級注冊結構
工程師)執業資格;建筑美術設計、結構、暖通、給排
水、電氣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。
(3)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30
人,且施工員、質量員、安全員、材料員、造價員、勞
務員、資料員等人員齊全。 |
(4)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木工、砌筑工、鑲貼工、
油漆工、石作業工、水電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
于30人。 |
近5年承擔過單項合同額1500萬元以上的裝修裝
飾工程2項,工程質量合格。 |
23.2二級資質標準
23.2.1企業資產
凈資產200萬元以上。 |
(1)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3人。
(2)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
管理工作經歷,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筑工
程專業注冊建造師(或注冊建筑師或注冊結構工程師)
執業資格;建筑美術設計、結構、暖通、給排水、電氣
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5人。
(3)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0
人,且施工員、質量員、安全員、材料員、造價員、勞
務員、資料員等人員齊全。 |
(4)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木工、砌筑工、鑲貼工、
油漆工、石作業工、水電工等專業技術工人不少于15
人。 |
(4)技術負責人(或注冊建造師)主持完成過本類
別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。 |
可承擔各類建筑裝修裝飾工程,以及與裝修工程直
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。 |
可承擔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下的建筑裝修裝飾
工程,以及與裝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。 |
1.與裝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是指在不改變
主體結構的前提下的水、暖、電及非承重墻的改造。
2.建筑美術設計職稱包括建筑學、環境藝術、室內
設計、裝璜設計、舞美設計、工業設計、雕塑等專業職
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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