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9通航建筑物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
通航建筑物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、二級、三
39.1一級資質標準 |
(1)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
12人。 |
(2)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
管理工作經歷,且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高級職稱;
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35人,其中港口與
航道工程、機械、電氣等專業齊全。
(3)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0
人,且質量員、安全員等人員齊全。
(4)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(含
施工船員)不少于50人。 |
近5年承擔過下列3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,工程
質量合格。 |
(3)單項合同額5000萬元以上的通航建筑物工程。 |
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。
39.2.2企業主要人員 |
(1)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7
人。 |
(2)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
管理工作經歷,且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高級職稱或
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;工程序
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25人,其中港口與航道工
程、機械、電氣等專業齊全。
(3)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
人,且質量員、安全員等人員齊全。
(4)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(含
施工船員)不少于30人。 |
近5年承擔過下列3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,工程
質量合格。 |
(3)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通航建筑物工程。 |
(1)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4
人。 |
(2)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
管理工作經歷,且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中級以上職
稱或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;工
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8人。
(3)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0
人,且質量員、安全員等人員齊全。
(4)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(含
施工船員)不少于20人。 |
(5)技術負責人(或注冊建造師)主持完成過本
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。 |
39.4.2二級資質
可承擔1000噸級以下船閘或300噸級以下升船機 |
通航建筑物工程的施工。
|